“恢先地震工程讲座教授”遴选办法
第一条 为维护“恢先地震工程讲座”的学术性、代表性和权威性,保障讲座有序开展,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,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讲座的形式。“恢先地震工程讲座”由“恢先地震工程学基金会(中国)”主办(以下简称基金会),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。
第三条
讲座教授的提名。“恢先地震工程讲座教授”(以下简称讲座教授)应为地震工程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学术成就的专家和学者,可以由单位(高校、研究机构、学会、协会等)推荐、三名以上知名教授联名推荐或直接由基金会提名。
第四条
讲座教授的遴选。提名的讲座教授由基金会讲座教授遴选委员会负责遴选。讲座教授遴选委员会由地震工程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。
第五条 讲座教授的认定。遴选的讲座教授经基金会理事会认定后,可用“恢先地震工程讲座教授”名义筹备、开展讲座相关事宜。
第六条 讲座承办方的确定。认定的讲座教授所在的单位可作为讲座的承办方,或由基金会指定。
第七条 讲座教授的荣誉。基金会向讲座教授授予“恢先地震工程讲座教授”荣誉并颁发证书。
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恢先地震工程学基金会(中国)。本办法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。
恢先地震工程学基金会(中国)
2016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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